1794年八月初三,八十四岁的乾隆在皇宫里坐立难安,不是偶感风寒,也并非纠结谁来接班,而是想要惩腐治贪。这事的起因是一封参两淮盐政衙门的折子。
折子里说,这两淮盐政衙门使劲薅当地盐商羊毛,要求这帮人每天给衙门提供50两伙食费,外加70两乱七八糟的杂费,一天就得120两,一年就得43,000多两。
老乾隆看到这儿不禁陷入了沉思,我这80多年过的难道还是过于保守了,咋感觉自己像个新兵蛋子呢?因为乾隆算了笔账,自己每年拨给户部的伙食费加杂费在六部里算多的了,但也就5000多两,外省的总督加巡抚最多也不过2万多两。
甚至自己的御膳房,管着整个后宫男女老少加侍卫大臣的吃喝,一年也就花3万多两;你一个小小的盐政衙门一年敢整4万多两,这是没拿我当人啊?
俗话说,吃人家嘴软,拿人家手短,这以后盐商你还怎么管?于是乾隆下令,严禁两淮盐政衙门收受盐商资助,差的钱以后朝廷每年专门给拨5000两作为专项经费,雷打不动。
你看这玩意儿,抠出盐商这么多钱,不仅啥事没有,乾隆反而还给了笔与户部同等规格的专项经费,这两淮盐政衙门咋就这么霸道?

1
“天下第一肥缺”
那人家还真有霸道的资本,盐课一直都是封建王朝的重要财政收入,到了清代,这一制度被继承并发展到极致。清代盐政的核心是“纲盐法”,即政府通过发放“盐引”(一种特许经营权凭证)的方式,将食盐的生产、运输和销售权授予少数特许商人,形成事实上的官商垄断。
这种制度设计,使得盐政衙门不仅是一个行政管理机构,更是一个掌握着巨大财政资源的权力中心,其运作效率与廉洁程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健康。
长期以来,盐税收入成为维系庞大帝国运转的关键血液。据史料记载,在唐代,盐业专营收入一度占据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。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前,清廷每年的盐税基本都是除了地丁银以外的最大收入来源,重要程度就不用再多说了。
正因为盐政衙门手握盐引发放、税收征管、缉私执法等核心权力,且直接关联着巨额的财富流动,它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清代官场中公认的“天下第一肥缺” 。
在清代,盐政官员,特别是统辖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南、湖北、河南六省的两淮盐政,其职位之“肥”,远超其他官职。
盐商想要卖盐,要先从盐官那里买专门的许可,学名叫盐引,然后拿着盐引去提货。这盐引的费用里就包含了食盐的成本加税收,也就是说盐课属于“上打租”,不管你盐商是不是挣钱,朝廷的收入是先保证的。
跟地丁银比起来,虽然数量少了很多,但胜在灵活、弹性大,朝廷缺钱的时候可以多卖或者预售盐引,再或者通过盐商们的主动报效,快速把钱搂上来。
比如乾隆在位的60年里,根据不完全统计,仅两淮盐商就给皇家提供了928万两白银,而这笔钱全部用来供皇家享乐。
大头都是花在这乾隆娘俩过寿和作为乾隆六下江南的费用,剩下的小部分作为内务府的办公经费,但内务府就是负责皇家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,所以内务府的公事也就是皇家的私事。
盐商不仅能给皇家提供享乐的资金,在国家出现战争和大型天灾的时候也得效力朝廷。比如乾隆38年,各地盐商需报效高达650万两,因为这一年清廷正在第二次平定大小金川叛乱;乾隆53年,盐商报效军费320万两,这一年清廷正和尼泊尔的库尔喀部打仗。
其他的费用就不细说了,加在一起这又是1000多万两。这样一来,盐商和盐政自然成了皇帝们的香饽饽,谁能跟钱过不去?特别是两淮盐政,基本上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来干。
红楼梦里超级富二代林黛玉,他爹林如海的官职是巡盐御史,就是盐政,而且他负责的地区是扬州,正是清代两淮盐政的驻地,所以林家才那么有钱。
咱再挑几个有名的人来说一下,比如康熙时期的李煦和曹寅,本职一个是苏州织造,一个是江宁织造,俩人曾经轮流监管两淮盐政,好家伙他俩能有多爽,可能有朋友不知道。
织造府可以说是清代最会花钱的衙门,而盐政衙门算是最能捞钱的部门。当这两个部门由一个人干的时候,你就合计一下,把你看过的爽文都加一块,可能都达不到真实的爽度。
康熙为啥能如此信任他俩?因为他俩的母亲都做过康熙的奶妈,关系那是杠杠的,老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。雍正时期的李卫这个人就不用说了,雍正面前最红的大臣,他在做浙江总督的时候,雍正派他专门监管两淮盐政,别人干他不放心。
比如康熙时期的两淮盐政李陈常,这家伙的背景属于是清代能当官里最穷的那拨人了,再差一点就念不起书那种。
在接任两淮盐政一年之后,就在老家浙江省嘉兴府秀水县王店镇,购置良田四五千亩,沿街的店铺数10处,外加3座全资当铺。好家伙这才干了一年,这要是干10年真是不敢想。
但是李陈常没有机会了,他第二年就死在任上,死因不详,十分神秘。雍正时期的广东布政使王世俊说过这么一句话,意思就是出任盐政的人就是把职务当作捞钱的工具了,谁还有心思管工作的事了?
一句话总结,盐引一响,黄金万两;账本一合,万事大吉。如此“系统性肥缺”,放眼整部整个清代官场史,也难找第二个。
2
惊天大案:两淮盐引案与柴桢贪腐案
前面说了,两淮盐政的职位,在清代官场中被视为“肥缺中的肥缺”,是所有官员梦寐以求的“聚宝盆”。自然,巨大的利益也伴随着巨大的腐败。
两淮盐引案:乾隆朝的系统性质败
到了乾隆时期,最出名的两淮盐政肯定是高恒了。不是说他干的有多好,而是他身份特殊和过人的胆量,这家伙是乾隆的亲小舅子,他姐是乾隆的老爱妻,慧贤皇贵妃。清代最大盐政贪腐案——两淮盐引案,就是从高恒这爆出来的。
高恒等人在乾隆11年到33年20多年的时间里有1000多万两的账目问题,最后挑挑拣拣,定性贪污的有467万余两,高恒等主犯被判了个秋后问斩,这可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,
最牛逼的是在这段时间里,两淮盐商给朝廷捐的银子一点没耽误,加一块还得有400多万两,你就合计当时这盐业里边的油水得有多大。
两淮盐引案的爆发,颇具戏剧性。乾隆三十三年(1768年),新任两淮盐政尤世拔(或称尤拔世)上任后,发现其前任普福等人存在严重的财务问题 。
尤世拔试图改变前任留下的陈规陋习,但遭到了盐商们的抵制。这些盐商背后有强大的官场势力撑腰,有恃无恐。尤世拔在无法撼动既得利益集团的情况下,选择向乾隆皇帝直接告发。他上奏称,普福等人私自挪用了户部未备案的“盐引余息”银两,数额巨大。
这一举报,如同一颗重磅炸弹,在朝野上下引起了轩然大波。乾隆皇帝闻讯后勃然大怒,立即下令彻查。随着调查的深入,一个涉及多任盐政官员、历时长达二十年的巨大贪腐网络逐渐浮出水面。
案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乾隆十三年(1748年),当时两淮盐商以市场需求旺盛为由,请求朝廷增加每年盐引的发放定额。
时任两淮盐政的吉庆,在收受了盐商们送来的5万两银子贿赂后,便积极为他们奔走。最终,朝廷同意在不增加当年盐引定额的基础上,将次年的定额提前使用,但要求盐商对提前使用的这部分盐引,向政府额外支付一笔名为“预提盐引息银”的费用。
然而,盐商们再次向吉庆行贿5万两银子,吉庆便同意他们先支付部分息银,余额则做“欠交”处理,日后再结。这种“先斩后奏”的做法,为后续的贪腐打开了方便之门。
继任的盐政普福、高恒等人,同样收受了盐商的贿赂,继续默许甚至纵容这种拖欠息银的行为,并从中大肆贪污。他们通过虚报开支、做假账等方式,将本应上缴国库的巨额息银据为己有。
这种官商勾结、共同侵吞国家税款的手法,在两淮盐区已经成为一种公开的“潜规则”,历任官员和商人都在这个腐败的链条上分一杯羹。
两淮盐引案的涉案金额之巨大,令人触目惊心。根据清政府的最终查证,从乾隆十三年(1748年)到乾隆三十三年(1768年)的二十年间,历任两淮盐政官员和盐商相互勾结,累计侵吞应缴国库的“预提盐引息银”高达1000万两白银 。
这个数字在当时是一个天文数字,相当于清政府一年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。这笔巨款,本应是国家的正项收入,却被一群贪官污吏和盐商通过卑劣的手段瓜分殆尽。
这些数字还只是冰山一角,背后隐藏着更为庞大的利益输送和贪腐网络。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盐政体系的腐败,也反映了乾隆朝后期吏治的败坏和财政管理的混乱。
如此巨大的亏空,竟然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未被察觉,直到新任官员因内部矛盾而举报,这充分说明了清代官僚体系内部监督机制的形同虚设。
涉案的主要官员,包括前任两淮盐政高恒、普福等人,都受到了严厉的惩处。高恒,作为乾隆皇帝的宠臣、贵妃的弟弟,其身份特殊,但乾隆并未因此而姑息。最终,高恒和普福均被判处死刑,于秋后处决。
其他涉案官员,如前任盐运使卢见曾,也被判处死刑。甚至连与此案并无直接关联,但因向卢家通风报信而触犯龙颜的大学士纪晓岚,也被革职,发配新疆。此外,还有七名历任盐运使受到革职、降级等处分。
然而,耐人寻味的是,作为案件另一方的盐商,虽然他们是行贿和利益输送的主体,但最终却大多被免于追究。乾隆皇帝采取了恩威并施的策略,要求他们将亏空的银两补齐即可,甚至将他们从被调查的对象转变为重要的证人,利用他们提供的账本和证词来坐实官员的罪证。
这种处理方式,反映了其对盐商阶层的倚重和妥协,毕竟盐税是帝国财政的重要来源,彻底清算盐商可能会动摇国本。
柴桢贪腐案:乾隆末年的腐败缩影
柴桢,原为浙江巡抚,后调任两淮盐政。他在浙江任职期间,就已经开始利用职权大肆敛财。
调任两淮盐政后,他更是将这片“肥缺”之地视为自己的提款机,贪腐行为变本加厉。他利用手中掌握的盐引发放、税收征管等权力,与盐商进行赤裸裸的钱权交易。他收受贿赂,为盐商提供便利,帮助他们偷逃税款,垄断市场。
同时,他还通过虚报开支、侵吞公款等方式,直接将国家的钱财装入自己的腰包。柴桢的贪腐之路,从一个地方大员到中央特派的盐政大员,其腐败行为不仅没有收敛,反而随着权力的增大而愈发猖獗。
其实,在当时的官场环境中,腐败已经成为一种“传染病”,官员们在不同的职位上相互“学习”,将贪腐的“技艺”不断“发扬光大”。
柴桢贪腐案的另一个惊人之处在于其贪腐的速度和效率。据史料记载,柴桢在两淮盐政任上,仅仅半年的时间,就贪污了高达22万两白银 。
这个数字虽然不及两淮盐引案的总额巨大,但其单位时间内的贪腐强度却更为惊人。这意味着,在短短六个月内,柴桢平均每天就要贪污超过1200两白银。这种惊人的贪腐速度,充分暴露了当时盐政体系的监管已经彻底失效。
官员们可以如此肆无忌惮地侵吞国家财产,而几乎没有任何有效的制约。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盐政衙门内部的腐败已经达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。柴桢案的发生,并非孤例,它只是乾隆末年官场腐败的一个缩影。
在乾隆皇帝晚年,由于年事已高,倦于政事,对官员的监督和控制力大不如前,导致整个官僚体系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。和珅的崛起和巨贪,更是这一时期腐败泛滥的标志性事件。柴桢案与和珅案相互呼应,共同构成了乾隆末年“政以贿成”的黑暗图景。
柴桢贪腐案的特点,集中体现了清代盐政腐败的普遍性和快速性。普遍性在于,像柴桢这样的贪腐官员,在当时的官场中并非个例,而是广泛存在。从中央到地方,从盐政、漕运到海关,几乎每一个掌握经济权力的部门,都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 。
官员们将手中的权力视为牟利的工具,贪污受贿、中饱私囊,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风气。
这种快速贪腐的背后,是官员们对权力时效性的深刻认识。在清代官场的“潜规则”中,官员们普遍认为,权力是暂时的,必须在有限的任期内最大限度地攫取利益。
这种“有权不用,过期作废”的心态,驱使着他们在上任之初就迫不及待地开始贪腐。柴桢案的这两个特点,共同揭示了清代官僚体系内部已经形成了一个自我强化的腐败循环。
3
为何盐政衙门成为“蛀虫”温床?
清代盐政腐败的制度性根源,首先在于其核心的盐引制度。盐引,本质上是一种由国家垄断并特许给少数商人经营的“权力凭证”。
它规定了商人可以购买、运输和销售食盐的数量、地点和时间。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,是为了保证国家对盐税的有效征收和对盐业的控制。然而,这种由国家赋予的垄断特权,从一开始就蕴含着腐败的基因。
因为盐引的稀缺性和其背后巨大的商业利益,使得它本身就成为一种可以交易的商品。谁能够获得盐引,谁就能在盐业市场中获得垄断地位,从而获取暴利。
因此,盐引的分配过程,就成为了一个充满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场域。盐政官员作为盐引的直接管理者,掌握着决定商人命运的“生杀大权”。
他们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,在盐引的分配上向某些特定的商人倾斜,或者通过增加、减少盐引的数量来操纵市场,从而为自己谋取私利。这种制度设计,将官员和商人的利益紧密地捆绑在一起,为后续的官商勾结和系统性腐败埋下了伏笔。
盐引分配与管理中的权力寻租
盐引制度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,存在着大量的制度漏洞,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。首先,盐引的分配缺乏透明和公正的标准。虽然有所谓的“纲册”制度,即由一些实力雄厚的大盐商(总商)负责管理和分配盐引,但这实际上是将国家的公权力变相地授予了少数私人。
这些总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垄断地位,必然会与盐政官员勾结,通过贿赂、送礼等方式,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。其次,盐引的管理也极为混乱。官员们可以随意更改盐引的发放数量和时间,如两淮盐引案中“预提盐引”的做法,就是一种典型的利用制度漏洞进行权力寻租的行为 。
此外,对于盐引的稽查和缉私,也存在着巨大的寻租空间。官员们可以利用缉私的名义,对合法的商人进行敲诈勒索,或者对走私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从中收取保护费。这些制度漏洞的存在,使得盐引制度从一个国家财政工具,异化为了一个官商勾结、共同牟利的腐败平台。
官员与盐商的利益绑定
清代盐政腐败的另一个核心根源,在于官员与盐商之间形成的紧密利益共同体。在盐引制度下,官员和盐商的命运被紧密地捆绑在一起。盐商需要依靠官员的庇护来获取和维持其垄断经营权,而官员则需要依靠盐商的贿赂来补充其微薄的俸禄和庞大的开销。
官员们则利用手中的权力,在盐商和朝廷之间扮演“中间人”的角色,通过收取“规费”、“陋规”等方式,来分享盐商的利润。这种“规制生财”的模式,使得腐败不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,而是制度本身所鼓励和默许的。
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,使得官商之间形成了一种“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”的利益绑定。盐商们通过向官员行贿,可以获得各种便利,如提前获得盐引、减少税收、逃避缉私等。
而官员们则通过为盐商提供庇护,来获取巨额的贿赂。这种利益绑定,使得官商之间形成了一种默契的合作关系,共同对抗朝廷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。
在两淮盐引案中,盐商们为了维持其既得利益,不惜重金贿赂历任盐政官员,而官员们则为了个人私利,不惜牺牲国家利益,与盐商沆瀣一气 。这种利益共同体的形成,是清代盐政腐败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。
“纲商引岸”制下的利益输送
“纲商引岸”制是清代盐政的核心制度,也是官商勾结、利益输送的主要渠道。所谓“纲商引岸”,是指政府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盐区(引岸),每个盐区由指定的盐商(纲商)负责运销食盐。
这种制度,实际上是将全国的盐业市场分割成若干个由少数大盐商垄断的“世袭领地”。纲商们凭借其垄断地位,可以获取巨额利润。然而,这种垄断地位并非凭空而来,而是需要向官员进行大量的利益输送。
纲商们需要定期向盐政官员和各级地方官员“孝敬”,以换取他们的庇护和支持。这种利益输送,已经成为一种公开的、制度化的“潜规则”。
官员们则利用手中的权力,为纲商们提供各种便利,如帮助他们打击竞争对手、压制私盐、甚至参与制定有利于纲商的政策。这种官商之间的利益输送,使得“纲商引岸”制从一个国家管理盐业的工具,异化为了一个官商勾结、共同分赃的腐败平台。
庇护与贿赂:腐败的常态化运作
在清代盐政体系中,庇护与贿赂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化的运作方式。官员们对盐商的庇护,不仅仅局限于为其提供经营上的便利,更体现在对其违法行为的包庇和纵容上。
例如,当盐商因偷税漏税、掺杂使假等行为被查处时,官员们往往会利用手中的权力,为其开脱罪责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而作为回报,盐商们则会向官员们提供丰厚的贿赂。
这种庇护与贿赂的关系,已经渗透到盐政运作的每一个环节。从盐引的发放,到税收的征收,再到缉私的执行,无不充斥着权钱交易的影子。
尾 记
这种腐败的常态化运作,使得清代的盐政体系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。一方面,腐败导致了国家财政的巨大损失和盐价的居高不下,从而催生了大量的私盐;另一方面,为了打击私盐,政府又不得不赋予官员更大的权力,而这又为新的腐败提供了土壤。
最终,整个盐政体系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,无法自拔。腐败就像癌细胞一样,在缺乏有效制约的政治体制中蔓延、恶化,最终侵蚀整个国家的肌体。

ray雷电竞官网 SZHGH.COM
